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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1-04-08 14:42:20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   编辑:贾良月

  合肥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4月1日起开始申请2020年度住房租赁财政奖补,符合条件的个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都可以申请。个人可直接下载登录“合肥住房”手机APP,按照操作流程,补充填写相关资料,即可一键申请。

  相比较去年,租赁奖补政策有了一些变化,如奖补标准进一步提高,个人出租自有住房,奖补标准由每平方米每年12元提高到18元(其中: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24日按照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计算);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每平方米每年1.2元提高到1.6元(其中: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24日按照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计算)。奖补范围进一步扩大,为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采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每套50元进行奖补。

  需要注意的是,请尽量选择在合肥本市开设的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的账户,以便奖补资金及时高效到达账户。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登录市租赁平台,完善企业和房源信息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很多人关心出租房备案是否要交房产税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对个人出租住房并在平台备案的,实施3年免税。对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实施房产税减征。

  特别提醒,个人和企业房屋出租后,一定要及时在市租赁平台备案,并持续关注合肥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合肥住房”手机APP、手机短信等最新信息,确保租赁奖补早日发放到账。

  申请奖补资金的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所列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且3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相关记录纳入信用体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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