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手机版|安徽发布|省政府网微博|中安在线微信|中安在线微博

设为首页

英文|简体|繁体

您当前的位置 : 安庆 > 新闻中心 > 安庆财经

中安在线   2021-03-18 08:54:26   来源:安庆新闻网    作者:白萍 丁梦   编辑:贾良月

  记者从安庆市发改委获悉,为促进安庆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年底前,全市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将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新增产业用地中按照“标准地”供地不得低于20%。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建设项目相关区域性统一评估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2020年5月,省发改委在安庆市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中确定安庆经开区、桐城经开区、岳西经开区、太湖经开区作为试点开发区,先行启动“标准地”改革。同年11月29日,安庆市经开区与广东众西力实业有限公司签约新能源车载磁性元器件研发生产项目,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成为全省首个自主探索“标准地”改革的开发园区。

  截至目前,安庆市4个推行“标准地”改革的试点开发区累计以“标准地”模式出让地块10宗,共计410亩。其中,安庆经开区出让地块2宗、192亩;桐城经开区出让地块6宗、51.78亩;岳西经开区出让地块1宗、19.06亩;太湖经开区出让地块1宗、147.28亩。

  “安庆市‘标准地’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改革效应逐步显现,推动了营商环境优化、项目落地加快、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市发改委发展规划科科长张礼奎告诉记者,这为安庆市全面完成开发区区域评估,推行“标准地”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安排,今年6月底前,全市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至少完成环评、能评等5项专项区域评估;12月底前,全面完成区域评估,推行“标准地”制度,新增产业用地中按照“标准地”供地不得低于20%。

  推行“标准地”制度后,企业拿地前,就已知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可直接开工建设,简化或无需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标准地’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以区域评估为基础、以控制指标为核心、以投资合同为标准、以信用管理为重点、以奖惩制度为保障,建立起完整的‘标准地’管理体系。”张礼奎说。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08002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 2009-2010年度全省广告发布诚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