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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根据规定,出租车从业人员名下只能有1台出租车

中安在线   2025-02-17 09:32:16   来源:1584政风行风热线    作者:   编辑:贾良月

  2月11日黄女士反映:大观区建南村下水管道破损。

  大观区政府回复:龙山街道荣升社区工作人员已现场查看情况,破损原因属于内部管道损坏,经过社区协调沟通,将由业主共同出资,于近期进行维修。

  2月11日阮先生咨询:无公害蔬菜种植方面,是否有对应的科学技术?

  市科技局回复:经了解,反映人准备在政府收储的闲置土地上开发生态农业,种植绿色无公害蔬菜。市科技局已从经开区和迎江区科技特派团专家中挑选相关人员,拟于近期赴现场给予技术指导。

  2月12日邹先生咨询:一人名下能否有2台出租车?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下线后,市运管中心工作人员已向反映人解释了相关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7月26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三点深化巡游车改革”中明确提出,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应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根据此指导意见,取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应直接从事运营活动,因此,出租车从业人员名下只能登记1台出租车。

  2月12日王先生咨询:潜山市水吼镇高峰村集资修路退款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经了解,王先生反映的是2016年期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实施建设,建设单位和受益村民可以筹工筹劳筹资。反映人所在的水吼镇高峰村岩里组的农村道路也在建设之中,当时村民积极主动筹工筹劳筹资,后续在工程竣工审计后,筹资款有结余,2022年4月6日在高峰村村部召开了相关问题协调会,会议一致同意将结余资金通过“道路养护形式”返回岩里村民组,并由村民组长具体落实该项事务。2022年年底,高峰村已经将结余筹资款返回给组长。当日中午,高峰村总支书记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经其同意,对该户将由组长当面清算。

  2月12日网友留言反映:仁爱路路况不好。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根据首问负责制,下线后,市交通局立即与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联系,反映了该问题。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发现仁爱路(泉潭路-外环北路)段确存在部分路面沥青表层松散、脱落现象。区城管部门近期安排路面养护单位开展路面修复。

  2月13日李先生反映:其是宜秀区卫生健康委退休人员,上月绩效工资没有发。

  宜秀区政府回复:根据目前相关政策,退休人员不发放绩效工资,只发放退休人员增加补贴。经了解,反映人诉求资金实际应为退休人员增加补贴,该部分资金为“三保”范畴之外。因财政压力较大,该部分资金将在发放完退休人员养老金等“三保”经费后统筹安排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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