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蚌埠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蚌埠 > 经济·产业 > 经济产业新闻 > 金融

父亲突然去世,留下一笔虚拟遗产

时间:2021-06-03 10:22

  扫码支付已经全面渗透进我们的生活,它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现实问题。身处扫码支付的时代,万一遇到天灾人祸、家人去世,电子账户里的各种余额该如何继承?

  父亲突然去世,留下一笔虚拟遗产

  最近,陶先生的父亲突然去世,留下一笔虚拟财产。

  “差一点钱就取不出来,办齐了继承的手续,我才取出了这6万多元,不然这钱差点就留给了马化腾。”近日,市众信公证处为一微信账户余额办理了公证,这是蚌埠市办理的首例虚拟账户资产继承公证。

  今年四月份,陶先生的父亲在外打工时突发疾病去世,陶先生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父亲的微信账户中有六万多元。但陶先生并不知道支付密码,所以无法将微信零钱提现出来,于是他立刻联系了微信客服。对方告知陶先生,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才能提取账户中的余额。

  陶先生带着相关材料到了市众信公证处寻求帮助。但公证人员通过手机登录账户后,发现现有资料看不到账户名、持有人的身份证、手机号等各种详细信息,并不能判定微信账户的实际持有人为陶先生的父亲。为此,市众信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只能给陶先生出具了一份存款查询函,以便其向微信客服查询账户详情。

  很快,陶先生便收到了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余额资产证明书》,上面详细写明了账户号,账户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和资产余额情况,明确了陶老先生名下微信零钱账户的具体数额。市众信公证处据此给陶先生一家人办理了继承权公证。陶先生凭借着这份公证书,再次联系微信客服,才从微信里顺利地取出了父亲留下的六万多元钱款。

  陶先生的这份公证也成为蚌埠市公证部门做出的首次虚拟财产继承公证。

  90后立遗嘱,指定支付宝余额由独生女继承

  无独有偶,关于虚拟账户的继承,近日,市众信公证处还接待了另一位当事人,90后的刘女士。刘女士原本就是去公证处申办遗嘱公证,但想到支付宝账户中还有十几万元的余额,于是,遗嘱内容还特意增加了一条,“去世后,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中的钱款均归独生女个人所有。”刘女士在申办遗嘱公证时,就向公证处提供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其出具的《支付宝余额资产证明书》,上面详细写明了账户号,账户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和资产余额情况。这就意味着,一旦立遗嘱人刘女士不幸离世,她的独生女儿将作为继承人很便利地继承支付宝内的资金。这份遗嘱为刘女士女儿的继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线索和证据,极大地便利了遗产继承和钱款提取,省去了很多麻烦。

  钱在哪?给家人留个线索很重要

  “现在各种APP太多了,有的人突然去世,家属不仅不知道密码,甚至不知道钱放在了哪个平台,要想挨个找到真的是大海捞针。”众信公证处家事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吴振坤说,如果当事人的虚拟账户信息家属都不知情,极有可能会出现财富就此“沉没”的情形。如果当事人能立个遗嘱,等于给家属留了线索,虚拟账户的信息能被家人知晓,财富继承也会容易的多。

  对此,如果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和密码,可以登录该账户,查询相关信息,公证处据此认定第三方支付平台虚拟账户持有人及资金归属并办理继承权公证。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继承人不知道被继承人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号信息,甚至有无相关账号都不知情,这种情况是比较难办的,尤其是被继承人突然去世时,继承人可能根本无从知晓。此种情况的解决应该参照司法部、银保监会《关于在办理继承权公证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容进行解决,当事人持相关文件向第三方支付平台申请查询被继承人的账户及客户备付金情况。但现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众多,如果要求继承人逐一查询,根本无法实现,再者有很多继承人都不知道有哪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有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公证员建议账户持有人及时通过订立遗嘱或留存相关凭条、对账单、资产证明等形式将账户和财产情况提前进行说明和安排。以便未雨绸缪,既可便利家人顺利办理继承公证,顺利取出钱款,亦可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虚拟账户资金继承不“随便”

  关于虚拟账户、虚拟财产的继承,众信公证处家事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与传统的银行账户和实体货币不同,但其实虚拟财产的账户管理也有严格和明确的要求。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此处的客户备付金包括客户虚拟账户资金和在途资金。

  上述陶先生继承的微信零钱资金即为备付金中的客户虚拟账户资金。

  客户虚拟账户资金是指客户利用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账户充值服务,通过转账、充值卡充值等方式预先划入其虚拟账户的资金,或是客户在收到其他客户的付款后未及时从账户中转出而短暂停留在其平台账户中的资金。这类资金被称为客户的虚拟账户资金,其特点是留存在客户开设的账户中,处于客户的控制之下,客户可以随时发出指令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资金转到相应的银行账户或用于交易。

  在途资金是在交易双方选择具有担保交易功能的付款方式时,买方在购买货物之后,先将货款划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平台账户中,在收到符合合同的货物后确认付款,或在一定期限内未确认付款,也未提出延迟付款或因货物与合同不符而拒绝付款的请求时,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约定将货款划入卖方的账户。货款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到卖方的账户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该期间内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属于在途资金。

来源:蚌埠新闻网  作者:陈瑶  编辑:严静
相关新闻
 
看点
民生
旅游
中安在线蚌埠频道

网站介绍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08002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 2009-2010年度全省广告发布诚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