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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干蚌埠段4个河段列入采砂禁采区   

在禁采区和禁采期采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入刑

时间:2021-11-25 09:54

  加强淮河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是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及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日前,省水利厅官网发布《关于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淮河流域安徽重要河段禁采河段有14个,其中位于我市境内的有黄苏段禁采河段、蚌明高速桥禁采河段、新集禁采河段、五河淮河桥—东卡禁采河段等4个。

  市水利局水管科负责人汪兴俊表示,淮河流域重要河段禁采区域是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的工程设施管理及保护范围或其他禁采区域为参考,包括堤防;险工(护岸)段;涵闸、泵站、排水口;桥梁,包括铁路桥、公路桥;管线;航标、航道整治建筑物、渡口;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城镇生活饮用水源取水口等8类涉水工程的管理及保护范围。

  通告明确,淮河流域确定禁采期为主汛期的6月至9月;水位超过防洪警戒水位的时段;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安全事件、鱼类重要产卵繁育期等依法被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采砂活动的,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蚌埠新闻网  作者:杨露露  编辑: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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