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干蚌埠段4个河段列入采砂禁采区在禁采区和禁采期采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入刑时间:2021-11-25 09:54
加强淮河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是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及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日前,省水利厅官网发布《关于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淮河流域安徽重要河段禁采河段有14个,其中位于我市境内的有黄苏段禁采河段、蚌明高速桥禁采河段、新集禁采河段、五河淮河桥—东卡禁采河段等4个。 市水利局水管科负责人汪兴俊表示,淮河流域重要河段禁采区域是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的工程设施管理及保护范围或其他禁采区域为参考,包括堤防;险工(护岸)段;涵闸、泵站、排水口;桥梁,包括铁路桥、公路桥;管线;航标、航道整治建筑物、渡口;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城镇生活饮用水源取水口等8类涉水工程的管理及保护范围。 通告明确,淮河流域确定禁采期为主汛期的6月至9月;水位超过防洪警戒水位的时段;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安全事件、鱼类重要产卵繁育期等依法被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采砂活动的,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蚌埠新闻网 作者:杨露露 编辑: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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