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记者从蚌埠市2026—2027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蚌埠市已启动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保持每人每年400元不变。
据介绍,参保范围包括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在本市长期居住或流动就业、在原籍未参保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各类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及随在本市工作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除应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外,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资助参保政策同步明确: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400元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低保对象给予34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60元;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23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170元。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由认定部门按相应类别标准给予救助。
2027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自2026年10月开始,最晚2027年1月底前完成。2026年底前缴费的,待遇保障周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至1月底前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出生90日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一周岁内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
普通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渠道自助缴费。资助对象由认定县(区)做好身份确认和信息传递,确保“免申即享”资助参保待遇。待遇保障期未开始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地市居民医保等情形,可申请个人退费;待遇等待期、待遇保障期开始后,个人缴费原则上不再退回。(记者 李学舜)


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08002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 2009-2010年度全省广告发布诚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