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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补缴月底结束

时间:2023-06-07 09:08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最新要求,我市再次延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至2023年6月30日。

  按照国家医保局、安徽省医保局最新要求,6月30日前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补缴期(为确保成功缴费,请尽量避开月底)。未参保的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新生儿婴幼儿、流动人员等)可尽快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缴费成功后,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渠道完成缴费,可通过手机微信、皖事通、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跳转至税务系统缴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后确认参保信息并缴费。缴费人也可前往各县区医保大厅、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办税服务厅等地进行线下缴费咨询办理。

  缴费人在线上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页面后,在【业务办理】模块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请注意将办理的参保行政区划选择为蚌埠市。进入“居民参保界面”后,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个人信息,成功参保登记后,点击【城乡居民(跳转税务系统)缴费】跳转至微信端税务系统,等10分钟以上再进行缴费。如果是门诊共济账户缴费,则在参保登记后,在小程序内选择【2023年度城乡居民(门诊共济账户)缴费】。

  参保缴费是确保群众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的根本前提,也是医保帮助群众化解疾病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的基础条件。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请广大未参保的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新生儿婴幼儿、流动人员等)尽快参保缴费。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旦错过集中缴费期,之后再缴费的,属于漏(断)保人员,虽然可补办参保手续,但居民医保待遇会中断,有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参保人自参保缴费当月起第7个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报销。(融媒体记者 陈瑶)

来源:蚌埠新闻网  作者:陈瑶  编辑:汪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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