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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1-11-19 09:34:53   来源:中安在线蚌埠频道    作者:   编辑:高静

  11月17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了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以后,全市法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会上还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蚌埠市两级法院在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期间,审结涉黑涉恶一、二审案件119件,结案率100%,案件清结率位居全省法院首位。2019年以来,执结涉黑恶财产执行案件68件,执结率100%,涉黑恶案件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总金额99004.281万元。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件5件,审结3件;受理二审案件3件,审结2件。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移送执行涉黑恶犯罪财产刑案件68件(涉黑23件、涉恶45件),执结68件,执结率为100%,执结率居全省第1,执行到位金额位居全省第1,执行到位率位居全省前列。判决财产刑金额48286.318万元,执行到位46390.318万元,执行到位率96.07%;判决追缴、没收违法财产金额52651.864万元,执行到位52613.963万元,执行到位率99.93%。2021年全市法院共新立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9件,立案标的1452.533万元,现已全部执结,执结率100%,执行到位1449.53万元,执行到位率99.79%,执结率居全省第1,执行到位率位居全省第2,执行到位金额位居全省第6。

  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蚌埠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30件,其中2019年审结50件,2020年审结113件,2021年1-10月审结67件。共审结电信诈骗上下游关联犯罪案件121件,其中2019年审结10件,2020年审结23件,2021年1-10月审结88件。涉案判处被告人387名,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五年及以下有期徒刑309人,非监禁刑45人。涉案金额达2500余万元,追赃1000余万元。

  下一步,蚌埠两级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审判职能,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依法审理好每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态势。加大普法力度,全面开展防诈骗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案例1:开设赌场强迫交易谋取非法所得

  曹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

  2009年以来,在五河县城及周边地区逐步形成了以郭某(另案处理)为组织者、领导者,张某某、吴某某、董某某、王某某、李某、查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为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曹某及白某某、陈某、黄某、赵某某、卓某、郭某某、李某某(均另案处理)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层级分明,分工较为明确,管理严格,形成一定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并通过开设赌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向他人赌场索要干股和保护费及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通过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部分被害人在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敢通过正当途径报警、控诉,对普通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和威慑,在五河县一定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曹某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扣除已执行完毕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曹某提起上诉。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2:破坏城乡客运市场秩序攫取非法巨额利益

  任某某等寻衅滋事案

  基本案情

  2010年至2014年期间,任某某、郭某某先从他人手中承包固镇县城至灵璧县城客运班线及车辆,后又邀集梁某、殷某入伙(其中任某某占3辆客车,郭某某占2辆客车,梁某、殷某共占1辆客车),四人采用集中管理、按照车辆比例分红的模式经营,为牟取更大经济利益,被告人任某某、郭某某、梁某、殷某又纠集韩某、任某某、梁某、陆某某,在固镇县火车站、固镇县灵璧路口等地设置看管点,采用殴打、辱骂、拦截等手段,驱逐、阻拦、干扰其他营运车辆载客,该团伙通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固镇县城至灵璧县城沿线其他客运经营者运营,严重扰乱沿线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任某某、郭某某为首,梁某、殷某、韩某、任某某、梁某、陆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恶劣,危害深远。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任某某、郭某某、梁某、殷某、韩某、任某某、梁某、陆某某等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宣判后,被告人郭某某、殷某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郭某某、殷某申请撤回上诉。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裁定准许上诉人郭元春、殷浩撤回上诉。

  电信诈骗典型案例

  案例1:电视剧里藏陷阱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至9月份期间,魏某某、徐某某伙同他人利用网络发布出售电视剧视频APP账号等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魏某某负责跟被害人聊天,向被害人出售虚假的电视剧链接,然后联系徐某某提供收款二维码,诱骗被害人识别二维码付款,徐某某收款后与魏某某等人按比例分赃。徐某某、赵某某明知徐某某实施诈骗事实仍出借支付宝收款二维码为其犯罪提供便利。自2017年8月至案发,魏某某参与诈骗5起,共计诈骗37973元;徐某某参与诈骗10起,共计诈骗80078元。其中,徐某某帮助收款23809元;赵某某帮助收款10111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魏某某、徐某某、赵某某等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缓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罚。

  宣判后,被告人魏某某、徐某某提起上诉。蚌埠中院经依法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2:“花呗”套现坑害人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在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某服装厂宿舍1栋509室内,孙某某以帮客户开通支付宝“花呗”境外额度进行套现为由,先后骗取牛某某、孙某、陈某某等多名被害人钱款。通过对涉案账户统计,共计有45名被害人向被告人孙某某账户转款96448.59元。在上述期间内,罗某某明知孙某某实施诈骗行为,仍通过支付宝帮助收取所骗钱款57010.4元,取现2500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孙某某和罗某某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二年。

  宣判后,被告人孙某某和罗某某均提起上诉。蚌埠中院经依法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3:游戏包装设骗局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陈某被安徽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区域经理委派到该公司铜陵分公司任主管,推广“唐门江湖”、“剑道永恒”等网络游戏,聘用胡某某、刘某等人为分公司游戏推广员。公司为推广员提供QQ号,陈某另让胡某某、刘某等人注册微信小号,并提供美女照片,让胡某某、刘某等人将QQ号和微信小号包装成年轻美女的QQ和微信,以年轻貌美女孩身份诱骗男性玩家下载并注册公司推广的游戏并向游戏中充值。陈某、胡某某、刘某等人通过玩家游戏充值数额提升个人业绩。2018年6月至7月,为提升个人业绩,获得更多业务提成,陈某伙同胡某某用女性身份以在游戏中结婚买礼服、买手表、看望男方、生病住院要用钱等为借口,骗取曹某某31462元;陈某伙同刘某采取上述手段,编造理由骗取蒋某某13090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陈某、胡某某、刘某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二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宣判后,胡某某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胡某某申请撤回上诉。蚌埠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裁定准许胡某某撤回上诉。

  案例4:沾了“旺财”受了灾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张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旺财”,双方约定在特定网络平台上进行虚假的投资理财,以骗取他人钱财,张某则按比例提成。后张某准备数十部手机,邀约连某某、吴某来到东莞市。在张某租住的房屋内,张某、连某某、吴某按照上线提供的虚假炒股软件,在多个微信群中以“弥勒老师”、“弥勒助理”等身份和被害人聊天,骗取被害人在上线提供的平台上投资理财,骗取十名被害人共计38万余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张某、连某某、吴某犯诈骗罪被判处十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上述三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蚌埠中院经依法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5:诱使刷单坑骗人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6日,陈某伙同李某某、周某、杨某(另案处理)采用引诱被害人王某某进行淘宝刷单返现的方式,致使受害人王某某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的支付方式导致账户中的8000元人民币被骗取。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由某负责在兼职群发广告引诱被害人添加其为QQ好友,周某、杨某、陈某负责具体指挥受害人进行操作。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陈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陈某表示认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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