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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奇葩消费“潜规则”你该怎么办?

时间:2019-12-25 09:13

  电影兑换券节假日期间不可使用、进澡堂不能带水、就餐自带酒水要付开瓶费、饭店包房有最低消费、吃饭要付筷子使用费、4S店买车要捆绑车险……在我们的日常消费中,会碰到诸如此类的“潜规则”。消费“潜规则”,即不明显的、不公开的、法律法规以外的规则,大多是商家的“不成文规定”,或所谓的“行业惯例”。

  消费者面对商家的这些“不成文规定”,即便很不情愿,但通常只能被动接受。你知道这些“消费潜规则”实际上存在侵犯知情权的问题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你遇到过消费“潜规则”吗?

  吃饭要付一块钱筷子使用费

  前段时间,王先生和爱人逛商场时发现,商场里新开了一家砂锅涮串串店,两人便想进去尝尝鲜。待锅底上桌时,王先生发现每个位子上均摆放了碗碟子及半段可换头筷子,而装一次性筷头的地方却是空的。王先生心想,这种筷子缺少了一部分肯定不能用来吃饭,于是找来营业员问一次性筷头在什么地方。“服务员告诉我们位子上摆了一个纸盒,一次性筷头就放在纸盒内。”循着营业员的指引王先生看见,位子上的确放有一个纸盒,纸盒上写着“有偿使用1元/盒”。打开纸盒,纸盒内放置着一双一次性筷头,四五张纸巾及一张湿巾。

  “纸盒内的纸巾数量很少,看起来有点‘牵强’,除了一次性筷头,其他东西我也用不上,为了用筷子要花一块钱,有点不划算。”王先生认为,商家的这种做法有点“不厚道”,试想一下,若是七八个或者十来个人在这里就餐,岂不是光用筷子就要花去十来块钱,“在饭店吃饭,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碗筷,这是最基本的服务,从什么时候开始,用个筷子还要花钱了?”王先生越想越生气,于是向服务员提出,希望服务员提供店内的普通筷子使用。“找来服务员要求使用普通筷子时,服务员说店内的普通筷子都是一次性筷子,在我强烈要求下,服务员才拿来店里的普通筷子。”王先生说,服务员拿来的普通筷子,和可换头筷子长度相同,并且和服务员所说的木质一次性筷子不同,这是一种反复使用过的黑色筷子。王先生说,当时他特意看了看周围就餐的客人,他们使用的都是纸盒内的筷子。

  “商家的这种行为就是强制消费,以后是不是连上菜的盘子也要收费了呢?”王先生说,餐厅服务员应当主动提醒消费者是否需要有偿使用一次性筷头,并且主动提供免费筷子给消费者使用,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使用收费餐具以及是否使用商家提供的不收费餐具,若消费者直到最后结账时才发现使用筷子也需要收费,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买房送的家具没有厂家信息

  一些房产销售商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巧立名目以“团购费”、“优惠券”、“电商费”、“家具劵”等名义吸引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捡到便宜,实则一些所谓的“团购费”并不属于房价内费用,而一些所谓的“家具劵”,待消费者手持“家具劵”前去挑选家具时发现,这和当初宣传的完全不一样。买房送的家具,不仅没有保修卡、合格证等资质证明,还有部分家具,连厂家信息等内容也没有。

  市民叶女士2015年购置了一套高档住宅,并获赠价值三万元家具劵一张。2018年9月,叶女士买房的开发商在售楼处举办了一场“拎包入住”推介会,特邀指定供货商供货。“开发商宣传线上线下融合,线上可以浏览家具专卖店,线下体验样板间,于是,我们选择了一家开发商指定的品牌。”叶女士说,线上线下融合宣传,让他们对其中一品牌非常满意,在体验了样板间后,叶女士从该品牌商展览的样板间选择了书柜、写字台、电视边柜等成品家具。随后,又定制了床、衣柜、床头柜、电视柜、茶几等全新家具,总计价值在五万元。“去年年底,我选购的样板间成品家具及定制的全新家具陆续送货上门,但是我发现部分家具的外包装及板材,均没有生产厂家信息及品牌,就连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也没有。”叶女士说,让她觉得奇怪的是,部分家具的外包装上,隐约印有几个汉字,但是全部被撕毁。除此之外,叶女士还发现她购买的电视柜,门板和主体颜色有差别,衣柜内还有污渍。叶女士觉得,送来的这些家具,部分没有品牌标志,该有的资质证明全没有,是否属于“三无产品”不得而知。

  而随后家具经销商给出的解释是,“叶女士购买的家具,生产厂家等信息都有,消费者需要的话可以提供,而家具的合格证和保修卡等资质证明,是厂家在商品出厂时未包装进去。”同时,由于厂家未将资质证明包装进家具里,消费者需要可补发。“出厂的家具中,有的包装塞了资质等证明,而有的家具里未塞入这些证明材料。”

  家具经销商表示,叶女士购买样板房产品展览的家具,不是他们公司的产品,属于其他品牌,而定制的全新家具,为公司产品,板材印有激光LOGO,需用专业设备照出。对于商家给出的回答,叶女士认为,经销商在样板房展览商品以及销售的过程中,应事先告知消费者其展览的家具品牌。

  买新车4S店强制首险

  采访中淮河晨刊记者了解到,容易涉及消费“潜规则”的领域,包括装修、家居产品、电子产品、影院、网购、搬家、物流、餐饮、旅游、影楼、物业等行业。比如装修谈好的套餐却不得已要升级、搬家公司谈好价格后搬家时却临时告知要按楼层加价或加价才给拆卸大型家具、买窗帘遭遇商家打孔收费等等,不少消费者在遇到消费“潜规则”后,若是金额较小影响不大的,大多选择忍气吞声。遇到金额较多,影响较大的,第一时间都会选择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后找维权部门投诉,再开始漫漫维权路。

  买新车首年强制在4S店内上保险也是行业一大“潜规则”,是车险业的一大“顽疾”。“第一年车险都得在4S店上,所以你要想给卖保险朋友凑保单,可以等第二年、第三年。4S店卖保险有返点,要挣这个钱,4S店本来就是从保险、验车、上牌这些地方挣点钱,你这也不办,那也不办,4S店没法卖车了,就不挣钱了。”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这个行业“潜规则”,有的顾客表示能理解,在哪上车险都是上,如果能把服务做得更好,消费者一般都能默认在4S店上车险。

  采访中,也有车主表示,若碰到4S店购买的保险贵的,则相当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虽然感觉不太公平,也是咬着牙上了险,等到来年再换。也有消费者在第二年换车险时,遭到4S店阻挠的。市民吴先生去年从我市一家4S店购买了一台汽车。一年后,吴先生想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时却犯了难,4S店不予退还保险押金,并告知吴先生必须继续在店内购买第二年的保险。而4S店给出的解释是,由于吴先生是贷款买的汽车,公司总部有规定,两年内车险,都得在店里买。车辆品牌不同,保险方式也不同,有的车辆保险只头一年在店里买,而有的车两年内都得在店里买保险。对此,吴先生表示非常无奈。

  以投诉、曝光拒绝消费“潜规则”

  所有消费行业的潜规则,看起来没有一项是对消费者有利的。尽管舆论吐槽不断,但一直效果甚微。要遏制消费潜规则,就要提高法律意识,积极维权。“消费者要提高识别能力,问清楚再消费,还要有维权意识,发生了纠纷要保留证据,把手机转账之类的消费记录也截图保存起来。”市消保委秘书处秘书长曹桂旭说,如今的投诉渠道很多,消费者可根据“消费潜规则”种类去不同的渠道投诉,比如医药卫健系统、金融管理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等等,“法律诉讼成本太高,耗时长,但如果涉及大额的损失,还是应该使用诉讼渠道”。”

  此外,根据消费“潜规则”的特点,这种行为惧怕曝光,消费者碰到案例时,要不断曝光商家行为,让更多的人知晓商家行为,拒绝消费“潜规则”,让这种见不得人的“潜规则”遭受痛斥。(完)


来源:蚌埠新闻网  作者: 曹梦晴  编辑:马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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