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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1-08-26 09:06:57   来源:中安在线蚌埠频道    作者:   编辑:严静

  8月25日上午,蚌埠市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介绍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以下简称《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的主要变化和注意事项。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非北上广深地区,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契税法》的施行不影响个人享受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保持不变。

  据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契税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是加强税制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大成果,有利于提升税法遵从度,强化税收治理效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契税法》的制定践行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在延续现行税制框架和征管模式的情况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征管工作实践,对部分机制进行了细化、完善和优化。

  发布会上,蚌埠市税务局还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契税法》下一步的实施准备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记者 李学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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