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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

2021年05月17日 08:37  来源: 亳州晚报

  记者从亳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亳州市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义务教育网上报名系统将于7月26日前开通。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依然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依法依规原则进行,亳州市第十九中学、亳州市第十八中学初中部和亳州学院附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纳入谯城区和高新区统一管理。同时亳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两个一致”优先保障原则,即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居住证)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居住证)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居住证)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优先保障就近入学。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审核免试入学,各县区教育局将在7月26日前开通义务教育网上报名系统。

  公办学校招生,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方面,要求对残疾儿童、随迁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等就学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面,要求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在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亳州市户籍学生,须返回户籍所在地社会化报名点报名,并参加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享受与本地就读考生同等政策待遇。《亳州市教育局关于亳州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学生回原籍参加中考录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不再执行。

  在加分政策上,烈士子女考生、台湾籍考生、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亳州市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并公布了亳州市教育局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值班举报电话:5556899,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记者 曾莹莹)


编辑:胡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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