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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5-03-13 09:17:34   来源:亳州视听网    作者:   编辑:胡先进

  近日,亳州市城乡规划院发布了一系列城市控规新规,从“人车分流”到立体生态住宅试点,从日照权益保障到建筑外立面升级,这些新规不仅提升了住宅品质,更为市民带来了更高品质的居住体验。一起来看看这些新规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人车分流”

  新规明确,未来住宅小区将全面实现“人车分流”,小区围墙内地面不再规划固定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位配置规则也进行了优化,从过去单纯按面积配置,调整为按户数和面积“双控”措施,更加灵活科学。例如:

  户建筑面积>180㎡,配置2个车位;

  180㎡≥户建筑面积>144㎡,配置1.5个车位;

  144㎡≥户建筑面积>100㎡,配置1.3个车位。

  同时,整个小区车位配置不低于1.0车位/100㎡建筑面积,取两者最高值。这一调整不仅增加了规划设计的灵活性,还进一步提升了小区的安全性和舒适度,让居民享受更宜居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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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权益

  新规对小区日照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因自我遮挡导致个别住户日照不足的情况,需严格控制总量:

  500户以下的小区,日照不足户数不得超过2%;

  500—1000户的小区,不得超过1.5%;

  1000户以上的小区,不得超过1%。

  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销售时明确告知消费者日照不足的户数、时数等情况,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规定不仅保障了居民的日照权益,也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商的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颜值升级

  新规对住宅建筑外立面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紧邻城市重要节点、河流、廊道、快速路、主干道的住宅建筑,北立面和侧立面宜采用“公建化处理”,即模仿写字楼、商场等公共建筑的设计风格,使用玻璃幕墙、石材等现代化材料。

  这种设计不仅提升了建筑的整体美感和品质感,还解决了传统立面易污损、变色、脱落等问题,延长了建筑的使用寿命。此外,小区大门入口两侧可设置与景观协调的实体围墙,既提升了小区的私密性,又增强了整体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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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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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母车位

  为更好地利用地下空间,新规允许设置子母停车位和微型车位。子母车位按1.5个标准车位折算,且总量不得超过标准车位的5%。这一调整不仅增加了停车位数量,还满足了拥有多辆车的家庭需求,节省了寻找车位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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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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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意图)

  设备升级

  为适应现代家庭对设备更新的需求,新规将每套住宅的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从不超过2平方米提升至4平方米。这一调整为集中式空调等大型室外设备提供了更多空间,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设备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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