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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运动

2021年07月21日 08:59  来源: 亳州新闻网

  在土地改革前,亳州各县农村的土地占有和租佃关系很不合理,少数地主富农占有大多数的土地,部分贫雇农只有靠租种地维系生活。而当时的土地租息一般是三七分成,即租种土地一年收获的粮食,地主收取七成,佃农只留三成,也有些土地租息四六分成。除地租外,农民往往还被迫交纳附加租、预交租、押租等。同时,农民还受到高利贷的盘剥,以及负担沉重的赋税和差役,他们常年辛勤耕作,却难以维持温饱。

  1950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讨论了中共中央建议的土地改革法草案。6月30日,由毛泽东颁布命令,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制定了“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总政策,全国广大新解放区农村随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亳州的土改从1951年7月开始至1952年5月全部结束,大体经过典型试验、重点开展、全面开展及分批土改进行。

  典型试验阶段,通过试点积累了土改直接经验,明确了土改的步骤及应该掌握的几个主要环节。重点开展阶段培养了大批土改干部,并发动了群众,基本上消灭了地主阶级。全面开展阶段采取放手发动群众,大胆开展运动的方法,取得了土改的传统经验,锻炼和提高了干部,全面摧垮了地主阶级在农村的封建势力。土改结束阶段,进一步发动群众,就事论事地处理遗留问题,消灭“夹生饭”和假土改,颁发土地证。

  1951年10月,亳县全县53个乡开展土地改革;1952年1月,亳县全面开展土地改革工作;1952年4月22日,亳县土改遗留问题全部处理结束,确定产权,颁发土地证书,土改结束。

  1951年7月19日,土地改革在涡阳全县展开试点,至1952年土改结束,全县没收地主五大财产:土地40多万亩、房屋4.3万间、牲畜6000多头、农具1.3万余件、粮食500余万公斤。

  蒙城自1951年7月中旬开始土改工作,至1952年5月20日在全县150个乡完成土地证发放工作,共没收地主土地446604.1亩、牲口7341头、农具14678件、多余粮食3815929公斤、多余房屋25075间。(李之平 陈显锋 整理)

编辑:胡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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