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出台文艺获奖作品等级评定办法,重新制定了文艺获奖作品的等级评定标准。
与旧版评定办法相比,新版评定办法实现诸多突破,对全市文艺工作者有以下重要政策利好:奖励没有名额限制,符合条件都给予相应等次奖励。对不同门类的文艺获奖作品实行差别奖励,体现对投入大、创作周期长的作品的激励。更加鼓励创作亳州地方题材、现实题材原创作品。评奖范围覆盖中宣部、省委宣传部规定的全部艺术门类。较大幅度提高了部分奖项的奖励标准。
新版评定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激励全市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沃土,潜心创作,推出更多“四个讴歌”的精品力作。(记者 路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