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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成商家“自留地”

2021年09月23日 10:22  来源: 亳州新闻网

  日前,亳州市区新规划了许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给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然而,一些电动车商铺为了招揽生意、图自己方便,经常在店外停放电动车,公然将店前的人行道甚至是非机动车道当成“自留地”,极大地影响了周边行人及车辆的通行。

 

                           交警清理违章停放在非机动车道的电三轮

 

                                            违停三轮车被拖走

  非机动车道被“霸占”

  “这边道路本就不宽敞,你们还把车停在车道上,让别人怎么通行呢?”9月22日上午,交警部门执法人员在道路交通整治过程中发现,市区文帝路与建安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处, 多家电动车商家将电动车并排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堵住了车道大部分路面,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记者注意到,在该路段两侧规划有机动车停车位,路牙石上方规划有非机动车停车位,停车设施十分完善。然而这几家电动车经营商铺不仅占用了路牙石上的人行道,还将多辆电动车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停车位上,有的则直接并排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占用了大部分路面。最为狭窄的路段,仅容一辆电动自行车单独通过。

  见到这种情况,在此路段执勤的市交警一大队薛阁中队民警,要求电动车商家立刻清理违章停放的电动车,并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无人认领或拒不移开的电动车,民警喊来拖车将违章车辆拖走。

  “清理后路段宽敞多了,我们从这里通过也方便了,希望交警能经常来这边巡逻整治。”市民刘女士表示,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常常占去一大半车道,在此路段经过时经常会遇到拥堵的情况,有时不得已甚至需要在机动车道绕行,十分危险。

  严抓严管加强整治

  亳州市交警一大队薛阁中队副中队长武云波介绍,在执法过程中交警部门会对非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为市民营造畅通有序的通行环境。

  武云波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畅通。(李锦文)

编辑:胡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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