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消防部门针对《规定》实施情况到市区一些高层民用建筑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开出了违反“新规”的首张罚单。
消防人员清理占用安全出口的电动车
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
日前,在亳州高新区国购汇金广场,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区大队检查人员发现,广场的消防控制室大门紧锁,无人值班。
据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区大队大队长刘永亮介绍,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的规定。根据规定,“对违反该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此,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区大队对该物业公司立案查处,随后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并把决定书下发到了该物业公司。
电动车占用疏散通道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亳州高新区中瑞国际花园小区,发现该小区存在电动车占用疏散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的情况。
据介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提到,“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包括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物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隐患排查和防火巡查,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员工培训,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管控能力及风险防范水平。
全面宣传杜绝火灾隐患
检查中,监督检查人员根据情况,为物业员工及居民就《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消防人员提醒广大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员:电动自行车严禁进门入户、违规停放充电,外出时注意关闭电源、气源,做到“三清三关”,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制度,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发生火情时第一时间快速处置,保障自身安全。
“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加大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全面宣传,重点针对辖区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杜绝高层建筑火灾的发生。”刘永亮说。(宋富强 曾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