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手机版|安徽发布|省政府网微博|中安在线微信|中安在线微博

设为首页

英文|简体|繁体

您当前的位置 : 亳州 > 亳州新闻 > 亳州社会

中安在线   2022-07-06 09:34:43   来源:亳州新闻网    作者:曾莹莹   编辑:胡先进

  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第一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问: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答: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将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08002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 2009-2010年度全省广告发布诚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