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我市常态化推进“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无证经营、超范围发行出版物等违法行为,公布5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震慑,督促市场主体守法经营。
亳州高新区一淘宝店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歌曲、戏曲、小品等资源并在网上售卖,成交7万余单,涉案金额290余万元,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涡阳县某图书店不具备教科书发行资质,通过网店违规销售小学教科书1181册,违法所得9599.09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00元。
蒙城县一家农资营业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抖音店铺售卖出版物,成交1600余单,被没收违法所得3699.07元,罚款20000元。该县还查处一起跨区域销售盗版图书案件,涉事淘宝店铺注册地在辽宁,实际由本地书店发货。该书店被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图书做无害化销毁,处以1000元罚款,案件线索同步移交属地执法部门。
利辛县某日用品百货店,未经授权利用3D打印复刻受著作权保护的产品在网上销售,成交1311单。执法部门对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半成品,并处4000元罚款。
“这批案件全部发生在电商平台,反映出线上文化经营存在不少风险隐患。”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峰表示,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出版物经营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杜绝侵权盗版、无证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
接下来,我市将持续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紧盯网络销售重点环节,严查各类文化市场违法活动,维护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记者 曹晴晴 通讯员 王震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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