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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向安徽转办第三十、三十一批信访件

涉及亳州16件,涉及环境问题22个

2021年05月10日 09:16  来源: 亳州新闻网

  5月7日一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向安徽转办第三十、三十一批信访件,其中涉及亳州16件,涉及环境问题22个。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督察期间,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5月7日上午10时,亳州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第三十批环境信访件5件,涉及环境问题8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3个、水环境问题2个、噪音环境问题1个、土壤环境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1个。第三十批转办信访件涉及3个县区、1个市直部门,分别是:谯城区(2件)、蒙城县(1件)、利辛县(1件)、市城市管理局(1件)。

  5月8日上午11时,亳州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第三十一批环境信访件11件,涉及环境问题14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5个、水环境问题3个、噪音环境问题2个、其他环境问题4个。第三十一批转办信访件涉及6个县区,分别是:谯城区(5件)、蒙城县(3件)、利辛县(1件)、谯城区亳州高新区(共办件1件)、各县区(共办件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午,第三十、三十一批信访件已交由各县区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刘杰 段云翔 汝平)

编辑:胡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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