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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2-09-26 09:55:16   来源:亳州新闻网    作者:   编辑:胡先进

  魏女士:我是某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该小区有户业主欠付物业费,经催收后依然不缴纳,物业公司该怎么维权?能不能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催交物业费?

  李琼(安徽香樟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依据该条,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是违法行为,当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足额缴纳物业费时,物业服务人只能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或者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维护权利,但不得对该业主采取停水、停电、停热、停供燃气等措施。

  因此,魏女士作为物业服务人员,不能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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