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谯法院成功找到一名始终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因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且采取“躲猫猫”的方式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查找未果,通过网络查控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举报线索称“被执行人在从事网约车服务,发现李某正驾驶车辆在某路段上。”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为确保安全,待被执行人在路口等红灯、车辆处于静止状态时,干警迅速上前表明身份,将其控制。为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干警责令其将车辆停靠至路边安全地带,随后将其带回至法院。
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然而,被执行人仍态度消极,拖延履行,也未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鉴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且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于当晚将其移送至拘留所。(吴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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