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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出台现役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时间:2021-07-21 08:39:15

  为深入推进双拥创建工作,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日前,明光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联合明光市教体局、明光市双拥办制定印发《明光市现役、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

  根据该实施办法,没有条件入军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可就近就便安排在明光市质量较好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就近就便安排在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其子女需要转学、借读的,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到相应的质量较好普通高级中学就读。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达到相关专业的国家体检标准,可在明光市职教中心(不含艺术、体育类)就读。退役军人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予以及时办理。此外,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及省、市示范高级中学,可享受相应的降分录取政策。

  需要提醒的是,该实施办法所称军人子女,是指户籍在明光市的现役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全媒体记者 李志情 实习生 冯康)

来源: 滁州日报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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