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布中秋国庆期间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时间:2024-09-13 09:51:28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近日,滁州市面向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重要节假日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 《告诫函》要求,全市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告诫函》指出,各相关行业经营者,应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按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应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告诫函》强调,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欺诈消费者;不得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交易。 《告诫函》提醒,宾馆酒店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客房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节日市场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讯员戴正芳 全媒体记者汤 珏) 来源:
滁州日报 编辑: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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