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全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会在十三楼会议室召开,副行长吴旭初出席会议,全行消保工作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上,主要学习省联社视频培训内容,邀请相关专家解读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政策要点、详细了解银行为什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框架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内容。同时,重点分析金融消费者八大权利与银行工作之间的密切关系,通过例举近期金融系统发生的“网红案例”阐述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培训会结束后,副行长吴旭初为巩固此次学习成果和成效,现场随机抽取10名工作人员笔记,勉励大家要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
会议最后,副行长吴旭初分享“三心得”,提出“三要求”。他指出,此次培训会心得体现在消保工作要处理好三层关系,一是正确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工作中自我保护的关系,二是处理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全行声誉风险的关系,三是处理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全行提升服务管理的关系。他要求,全行在下一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一要认真领会培训内容,了解行内金融产品,汲取“网红案例”经验,二要认真梳理产品营销和宣传推介过程中,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三要认真学习消保知识,提高消保能力和合规能力。(宁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