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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5-09-09 09:38:07   来源:池州市水利局    作者:钱玉胜   编辑:严静

  近日,池州市发布第10号市级总河长令,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7号令,全面部署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总河长令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池州市上下要深刻把握“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时代内涵,以“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为目标,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综合治理,突出山水池州地域特色,建设一批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二要锚定目标任务,细化建设路径。对标《池州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长江池州段、秋浦河、升金湖、平天湖等主要河湖为骨干,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建设举措,力争到2026年底建成1条水利部幸福河湖,到2030年建成省级幸福河湖30条(个)以上、市级幸福河湖40条(个)以上,梯次开展县级幸福河湖建设,逐步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三要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共建合力。进一步深化党政主导、河湖长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总河长统筹部署,有关河长湖长调度推进,市、县(区)河长办组织实施,市县(区)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协同,统筹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美乡村等项目建设,形成幸福河湖建设共建氛围。四要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建管根基。落实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机制,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幸福河湖建设,拓宽建设资金渠道,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强化名录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构建全链条长效建管体系。建立“保护者受益、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社会公众深度参与幸福河湖建设与管护。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反哺河湖管护模式,推动实现幸福河湖高质效管护。

  近年来,我市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统筹河湖系统治理、管护能力提升和助力流域区域发展,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先后建成省级幸福河湖25处,市级幸福河湖6处,秋浦河(石台段)入选第二届全国“最美家乡河”,东至县尧渡河列入2025年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计划,获800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和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全域治理、流域治理、系统治理,高质效推进全市河湖系统治理与保护,让幸福河湖建设的成色更足、底色更亮,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赋能池州现代化建设。(池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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