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餐饮经营商户朋友们:
良好的空气环境是群众“家门口”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为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引导广大商户学法、知法,从源头杜绝扰民问题,现将合规经营要求告知如下。
(一)严守选址红线,杜绝违规新设餐饮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项目。
(二)规范设备安装标准,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门店,应配套完善油烟收集、处理、排放体系,做到设施齐全、流程规范、治理有效。
一是配齐治理设备。需规范安装集气罩、排风管道、排风机和油烟净化设备,形成完整闭环治理流程。
二是严把设备质量。油烟净化设备应具备CEP环保产品认证,新建商户设备油烟去除效率需大于60%。烧烤、卤味等高油烟、高异味业态,需安装高效无烟油烟净化设备及带异味处理(uv光解、活性炭吸附等)的油烟净化设备。
三是规范排放方式。油烟废气经设备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日常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³,确保无肉眼可见油烟、无明显刺鼻异味。
(三)抓实日常运维管理,保持设施常态有效运行
油烟治理重在日常、贵在坚持。各经营商户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自查运维机制,杜绝“重安装、轻运维、装而不用”的问题。
一是规范联动运行。经营期间确保净化设备与排风机同步联动,做到先启净化设备、后开排风,先停排风、后关净化设备,全程有效治理。
二是坚持定期清洗。按照设备运维要求定期专业清洗保养,完整留存清洗台账、凭证,做到可查、可溯、可监管。
三是开展日常自查。每日检查设备运行、管道密闭、排放口环境状况,及时处置故障、堵塞、油污堆积、异味溢出等问题。
清新空气需要共同守护,良好环境需要共同营造。衷心感谢广大餐饮商户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同行,规范经营、绿色发展,共同守护群众“家门口”的清新空气和美好生活。(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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