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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出台

时间: 2022-06-28 09:25

  近日,《池州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明确严格执行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公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县(区)审批地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方案明确,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超标准班额编班,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选拔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公民办小学初中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电脑随机录取。

  方案明确,各地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县(区)审批地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施电脑摇号。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全部接收”的原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规范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做好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少年儿童的入学和关爱工作,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来投资绿卡和徽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来源: 池州日报  作者: 编辑:褚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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