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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洋湖镇:“法律明白人”专解百姓“烦心事”

时间: 2024-11-29 09:51

  在东至县洋湖镇青峰村,有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在日常工作中,他们是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法治实践的引导员,为促进基层依法治理贡献了重要力量,他们是一道独特的“法治风景线”,洪庆德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今年49岁的洪庆德,1994年高中毕业后曾当过一段时间的乡村代课老师,后来从事了10年的长途客运行业。2018年青峰村“两委”换届时,他当选为村民委员会委员,担任村调解委员会主任、“法律明白人”一职。

  讲政策、弘法律、调纠纷、纾民困——“法律明白人”是乡村治理的“智多星”,专解百姓的“挠头事”,专治乡村的“疑难症”。作为青峰村调解委员会主任、“法律明白人”,洪庆德带领本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开展普法宣传、纠纷调解、议事说理工作,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峰村的鲜明底色。

  “小明你好,金元反映你将垃圾桶置放于他家房屋窗户前,可有此事?”“是的,是有这么一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不得任意弃置垃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尤其是现在天气炎热,气味难闻,影响他人生活和身体健康。”“你说的我知道了,这事做得确实不妥当,我今后保证不会发生此类事情。”这是2024年6月17日,洪庆德来到了一户农户家开展调解工作时所发生的一幕。像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洪庆德说现在农村赡养老人问题矛盾很突出,这就需要我们这些“法律明白人”上户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了。有个事例让洪庆德一直记忆犹新。几年前,一对老夫妻和两个儿子商定各赡养一个,后来男老人去世了,女老人因和男老人一直在小儿子家居住,彼此间相处的感情很深,但当初约定的母亲老了后归大儿子抚养,但母亲一直仍在小儿子家居住,造成两个儿子之间有了点小矛盾。后经过调解,大儿子主动拿出了抚养费,让母亲仍在她小儿子家住,自此两个儿子因为有了母亲的牵挂,彼此间更加和睦了。“遇到矛盾纠纷,碰到法律难题,不用跑腿,找‘法律明白人’就能现场解决。”村民彭平元说。

  洪庆德说:“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我要面对面服务好群众,真正打通法治乡村建设的‘最后一里’,助力依法治村。”

  为延伸“法律明白人”服务触角,洪庆德经常走村入户、走进田间地头,在服务中倾听群众呼声、广纳群众意见,切实做到普法全覆盖、宣传无盲点,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翻开调解档案,上面详细记录着几年多来的民调案例,涉及赡养老人、宅基地确权等多种纠纷,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小事多大事少,有时往往就是为了争口气,把这口气疏通了,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洪庆德在担任村调解委员会主任、“法律明白人”的6年时间里,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9起,调处成功率达98%,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千余次,协助法律援助8起。因纠纷调解及时,青峰村近年来未曾发生民转刑或群访性案件,他在全民知法、学法、守法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洪庆德同志作为村调解委员会主任、‘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工作中一直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不仅自己学法守法,还带动周围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他通过自身的行动,推动乡村法治建设,提升村民的法治素养。”青峰村党支部书记江国栋说。(丁希文 汪冯青)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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