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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1-08-27 17:14:19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舒雨淇   编辑:王依阳

  为维护消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监督执法的严肃性,青阳县法院强制执行辖区一物业公司逾期未履行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现已执行到位。

  2020年8月13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某高层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自动设施无法联动,消防管网无水,物业公司在公共疏散楼梯间放置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大队依法对该物业公司作出罚款10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且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大队按程序下发《催告书》缴纳罚款20400元(逾期不交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共计20400元),催告期满后,该单位仍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且逾期不履行,大队依法将案件移交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25日,法院已将罚款(含滞纳金)强制执行到位。通过强制执行,有效维护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增强了消防执法公信力,对被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下一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将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执法严肃性,以严格的执法态度督促整改隐患,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通讯员 舒雨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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