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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6 11:43
  • 来源: 阜阳市市场监管局
  • 作者: 刘利萍

  近日,阜阳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司法局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四项清单”,即《阜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阜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阜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阜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体系进行梳理升级,有效丰富了轻罚免罚制度供给。

  据了解,“四项清单”的出台,经过网上公开征集、系统内部征集、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意见征求等,通过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审核等程序,不断完善法律依据、更新法律条款,梳理确认清单209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后正式印发实施。

  “四项清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以规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三个阶次的裁量清单为主体,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为补充,涵盖了经营主体登记、广告、价格、网络交易、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食品、药械化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

  聚焦裁量情节,解决类案不同罚问题,清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等情节进行了科学细化。在深入调研全市基层执法实际的基础上,对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案涉货值金额较小等裁量因素进行阶次量化,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做到处罚不随意、不任性,在有效发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刚性惩戒作用的同时,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为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阜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积极推动“四项清单”落地落实,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做好案后指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法理情、统筹时度效,准确适用过罚相当原则,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确保免罚不免责,持续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刘利萍)

编辑: 杜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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