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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且达到中考报名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有一次补录机会。
补录时间安排:8月19日公布补录计划;8月20日至22日填报志愿;8月23日至26日进行录取;8月26日公布录取结果。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网站填报补录志愿。填报后需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确认点(原初中毕业学校)打印并签字确认志愿表,不得代签。志愿信息一旦提交,不可更改,由考生本人负责其准确性及按时确认。
补录志愿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及评估优秀高中,设A、B、C三个平行志愿;第二批次为普通高中(含市示范、民办),设A、B、C、D四个平行志愿。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13所普通高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补录考生分数须不低于中考报名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录取时,按全市中考成绩排序,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因新生未按时报到等原因产生的空余计划,其他学校将进行补录,招生范围不变,但补录考生分数不得低于该校首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记者 牛桂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