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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的危害,不少市民都知道。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电动车骑行者,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源于一些细小的陋习。在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记者梳理了相关案例和陋习,提醒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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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带=生命带

  案例一

  2021年6月29日23时8分许,当事人刘某驾驶轿车,沿界首市新阳路自东向西行驶时,由于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轿车撞上路边停放的重型半挂车左侧尾部。事故发生时,后排2名乘客未系安全带,导致2名乘客受伤。

  案例二

  2021年3月17日7时28分,驾车人李某驾驶一辆大众牌轿车,沿颍上县颍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垂岗乡杨圩村路段时,与相对方向驶来的赵某驾驶的一辆公交车发生正面相撞,因公交车上乘客未使用安全带,导致多名乘客受伤。轿车驾驶员李某因佩戴安全带,仅受轻微伤。

  案例三

  2021年9月1日12时50分,杨某驾驶一辆山东号牌重型厢式货车,沿古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界首路交叉路口时,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孟某驾驶的一辆阜阳号牌小轿车追尾相撞,两车受损。驾驶员孟某未使用安全带,造成受伤。

  交警提醒

  如果没有安全带的保护,强大的冲击力和惯性会使驾驶员及乘客瞬间离开座位,与车内硬物或他人发生猛烈撞击,甚至被甩出车外发生跌落,或被其他车辆撞击、碾压产生二次伤害。

  调查表明,驾驶人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37.7倍,前排乘客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10.6倍,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3.1倍。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车祸发生后,从车内甩出的司机和乘客,75%会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而系上安全带可起到90%的保护作用。

  为了家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请驾驶人及乘客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这根“生命带”。别忘记:安全带,保命带;前后排,都要带。安全出行,远离危险!

  斑马线前未礼让 发生事故担全责

  案例

  2021年11月24日9时许,驾驶员黄某志驾驶一辆江苏号牌的小型轿车沿太和县254省道自南向北行驶至33KM+800M(太和县皮条孙镇农贸街路口)处时,与由北向南左转的王某山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视频显示,事故发生时,王某山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正从两处斑马线中间道路左转通过马路,而小型客车到达人行横道时未减速和停车礼让,导致王某山受伤及车辆受损。

  太和县交管大队对驾驶员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礼让行人,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礼让斑马线”是礼也是法,驾驶员在礼让行人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保护自己。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平平安安出门,安安全全回家。

  开车接听电话 事故风险高4倍

  案例

  2020年4月13日,网友曝光阜南至阜阳一客车驾驶员在驾驶途中连续接听电话事件。经监控核查,该驾驶员在驾驶途中有两次接听电话行为。

  4月14日,驾驶员到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处理,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在驾驶途中接听的第一个电话,是父亲打来的,说母亲生病已住院;第二个电话是同事打给他的。驾驶员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及,承认自己的错误。阜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交警提醒

  当下,移动电话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不少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接打电话,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事故。殊不知开车接打手机,危险正悄悄靠近。开车过程中接打电话时,人脑反应慢,大大削弱了驾驶人的应变能力;驾车接打电话还会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效率,加剧路面车辆拥堵。此外,国内一家权威交通研究机构公布的测试结果表明,开车时使用手机,发生车祸的风险比正常驾驶高4倍以上。

  闯黄灯的危害甚于闯红灯

  案例

  2021年11月12日下午15时25分许,在阜阳复兴大道与南屏路交叉口,一辆新能源汽车与一辆小型越野车相撞。两车安全气囊均弹出,越野车四脚朝天,新能源汽车前引擎盖掀起,两车均损毁严重。该起事故发生时,路口信号灯处于黄闪状态。万幸的是,车上人员受轻伤,没有生命危险。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

  闯黄灯是指当交通信号灯的黄灯亮起时,未过停车线的行驶车辆强行通过。黄灯闪烁时,行驶车辆一般会快速抢行,而垂直方向通行的车辆见到黄灯转绿灯时也想快速通过,此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分析专家认为,因为绿灯变黄灯的瞬间,路口双向车辆、行人相撞的几率大大提高,特别是夜晚车辆少、车速快,闯黄灯更危险。从这个意义上说,闯黄灯的危害性甚至大于闯红灯。市民日常出行请谨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平安到家!

  电动车加装雨篷 挡了雨挡不住隐患

  案例

  2021年4月21日5时许,天空下着蒙蒙细雨,阜城祥富居小区附近,一男子骑着两轮电动车前往附近准备换小货车去进货。由于该男子所骑电动车加装了雨篷,雨篷没有刮雨器,导致视线模糊,在路过界首路与双河路交叉口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两轮电动车男子脸部受伤。

  交警提醒

  加装雨篷后,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增加了阻力,容易导致重心不稳。电动车加装雨篷后增加了宽度,从而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碰擦事故的发生率。同时,电动车的高度、宽度都发生了变化,遇到拐弯、刮风或路面湿滑,车身容易发生摆动和侧翻,引发交通事故。

  这不仅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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