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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住建厅等多部门下发《关于做好专营单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要同步实施水、电、气、通信、广播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作,并且有关专营单位应按照规定出资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专营设施同步改造提升

  意见明确,专营单位出资对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的,由专营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并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供水设施设备方面,供水管网未实现“一户一表”、管道设备老旧破损、材质落后的,应纳入改造内容。水量水压不满足要求的,应增设二次供水设施;供气设施设备方面,同步推进管道燃气入户及老旧管网改造;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方面,优先采取“多网合一”方式改造,楼栋外线缆入地敷设,楼道内线缆不裸露敷设。全部清理飞线、废线,做到外观统一、安全整洁。对需5G网络升级改造的,做好留线;供电设施设备方面,按照保障供电安全可靠、考虑发展需要的要求,确定供电设施设备改造方式,具备条件的,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同步进行线路规整,确保与小区环境协调。

  阜阳市专营单位支持力度较大

  “近几年,我市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直秉承水、电、气等专营设施同步改造提升的原则,这种做法在全省较早。”市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相关专营设施单位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提供了大力支持。不过,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因为每个老旧小区情况都不大一样,需要按小区情况做一套针对性方案,并提前与专营单位沟通。比如,有些老旧小区的水、电、气等设施并未到专营单位按计划改造提升的年限,所以可能就不涉及改造提升。

  “现在有了文件依据,经过与专营单位的提前对接,相信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专营单位的支持力度将更大,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体验也会更好。”这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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