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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出台的第9部地方性法规。

  《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影响着你我的生活,也有力促进了我市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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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调研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到宿州市考察地方性立法工作

  及时立法 向实际问题发力

  行人乱穿马路、乱扔垃圾、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在小区公共区域内私搭乱建、堆放杂物……近年来,虽然我市在文明城市创建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方法载体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但一些不文明行为依然存在,让市民不胜其烦。

  人们的这些烦恼,追根溯源,来自城市生活规范的模糊和匮乏。如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的使用、车辆的停放、摊点的摆设、公共区域音响的使用、公共卫生间的管理、餐饮场所的油烟排放、户外祭祀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由于规则的相对滞后,没有统一规范。

  因此,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加以固化,把社会广泛认可的基本文明规范、道德规范、公序良俗上升为法条,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在此背景下,《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出台并施行。

  2015年5月份,我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5年多来,我市制定出台的9部地方性法规,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均是结合阜阳实际,遵循问题导向,对城市管理顽疾进行严密的立法规范。

  为保护和涵养阜阳市地下水资源,制定了地下水保护条例。

  为推动我市绿化事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制定了城市绿化条例。

  为加强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改善城市水环境,制定了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为加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制定了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

  为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的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环境,制定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制定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这些地方法规与阜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呈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民主立法 拓宽公民参与渠道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如何在有限的立法权限内,通过地方立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是新时代城市治理必须要回答好的重要课题。

  5年来,我市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反映公民诉求、集中民智、体现民意作为衡量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通过组织立法调研、召开调研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协商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不断探索改进立法工作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

  2016年以来,在《阜阳日报》、阜阳人大网、阜阳市政府网刊登了地下水保护、城市绿化等多件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阜阳市在全省首创有奖征求法规修改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扩大了公众参与度,提升了法规认同感,地方立法更加公开透明,也为法规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同时,建立立法协商制度,我市先后就《阜阳市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等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阜阳市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保障和推动科学立法,不断提高了立法质量。

  严格执法 增强地方性法规实效

  法规只有在严格执行中才能切实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推动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为增强地方性法规实施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和《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走访、听取汇报等形式,分析评估两个《条例》实施绩效,查找研究在立法和执法层面存在的问题,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印发给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执法检查不仅加强改进了地方立法工作,而且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有关执法问题和建议,被市政府主要领导批转给有关部门,对于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工作,保障地方性法规的全面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是《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施行的第三个年头。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春节期间,我市禁燃区范围内基本实现“零燃放”,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春节期间下降了31.4%,禁燃禁放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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