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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阜城天章水岸国际小区、红堡城小区、西苑·世纪名门小区分别向业主分红,引发广泛关注。特别是西苑·世纪名门小区,已经连续5年为业主分红。
看到业主领到红包,不少人羡慕之余也在问:同是小区业主,为什么自己从未享受过这类收益?客观来说,小区的分红,不是业委会或物业偶然的“慷慨馈赠”,而是业主共有权利从纸面落地到现实的正常回归,是小区治理走向规范的生动实践。
日常生活中,小区电梯广告、公共区域摊位租金、地上地下公共车位收益、配套用房出租等,都会产生收入。但在不少小区,这些资金基本由物业单方面管理。多数业主没有见过完整的收支明细,不清楚公共收益有多少、花在何处,更谈不上分红。时间一长,本属于全体业主的财产,变成了物业的“隐性收入”,业主的合法共有权被悄悄模糊甚至侵占。
从法律角度看,小区分红有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阜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挪用、侵占、隐瞒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经营活动的收益。这意味着,小区公共收益不是物业的私有财产,扣除必要管理成本后,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至于这笔钱是用于公共设施维修、环境改造,还是直接分红,也要由业主共同决定。西苑·世纪名门等小区能做到账目公开、分配规范,本质上是守住了法律底线,让业主的法定权利落了地。
这份分红也说明,业主自治与物业规范管理缺一不可。现实中,不少小区公共收益流失、管理混乱,根源在于业主缺乏有效自治,业委会缺位或履职不力,对物业缺少监督。而西苑·世纪名门等小区能够顺利分红,离不开健全的业主自治机制。从收益核算、成本扣除到分配方案,都经过业主共同商议,全程公开透明,既防止了资金被挪用,也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这也给其他小区提了醒:业主争取共有收益,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物业企业也需认清权责,公共收益的公示与分配是法定义务,不是额外工作。
当然,小区分红也要理性看待,并非所有小区都要简单效仿。公共收益的使用,应优先保障小区公共需求,如房屋维修、设施更新、环境改善等,结余部分再考虑分红,才是更合理的做法。同时,分红的前提是程序合法、账目透明,杜绝暗箱操作,避免因分配不均引发矛盾,这才是对全体业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