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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3 06:48
  • 来源: 合肥日报
  • 作者: 殷皖琦 王蔚蔚

  记者从合肥市林长制办公室获悉,日前,经合肥市级总林长同意,市林长办印发了《合肥市林长履责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林长考核结果将纳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并作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为更好推动林长履职尽责,推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办法》明确了总林长、林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林长协助单位职责,主要通过林长会议、巡林调研、督查督导等形式履职尽责。其中,县区级林长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级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社区(村)级林长每周巡林不少于1次。

  根据《办法》,履责过程中,林长具体要组织开展的工作,包括组织研究制定林长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项目林长责任体系、推进基层护林组织建设、完善林长制“一林一档”“一林一策”“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员”“五个一”服务平台、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等。

  聚焦履责制度,《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巡林登记制度、项目调度制度、跟踪督办制度,建立督查整改清单、问题整改反馈清单工作机制,跟踪项目实时进展,推动问题及时解决。林长、副林长巡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督促解决,若遇重大问题本级解决不了的,应及时上报上级林长或林长办。

  据了解,林长履责考评重点考核林长制制度落实、责任区域“五绿”任务完成情况、推动改革创新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对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者因落实责任不力,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殷皖琦 记者 王蔚蔚)

编辑: 汪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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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4-20 13: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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