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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6 07:04
  • 来源: 市场星报
  • 作者: 张剑雄 秦缘

  近日,芜湖市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村(居)“两个计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村级财务计划、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纳入“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清单。谈到新机制带来的改变,湾沚区陶辛镇水韵村纪检委员奚小圣说:“以后村里的年度财务计划,我们不仅能事后监督,在制定时也可以发表意见,监督质效大大提高。”

  近年来,芜湖市以权力清单为抓手,持续探索“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目前,该市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清单共9大项、37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救灾救助申请等领域,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运行监督到哪里”,以有力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编辑: 汪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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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4-23 06: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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