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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检察院开展实施“351”工程情况调研

中安在线   2020-08-11 15:21:48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宋世瑾   编辑: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351”工程,强化领导责任,做实相关工作,挖掘特色亮点,近日,淮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保银带队赴基层院就“351”工程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

  各县区院检察长、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座谈,各院检察长汇报了落实“351”工程亮点工作及其成效,详细介绍了上半年涉民营经济案件办理情况。

  唐保银强调,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是今年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强化履职担当意识,在司法办案上持续用力。并就下一步如何推进相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握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落细落实“351”工程工作方案,发挥检察机关政令畅通,上下一体的工作优势,用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司法政策,树牢审慎谦抑的司法理念,持续推进“三个专项”工作。鉴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高,各院要对照目标任务,厘清工作分工,包保责任到人,逐项查漏补缺,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落好。二是注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全市检察机关既要抓牢“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普遍性工作,又要突出重点,理清思路,统筹兼顾。特别是要把省检察院重点关注、定期通报的工作,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体现在服务民营经济的业务工作中,以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三是培育典型案例,拉高标杆,挖掘亮点。检察干警在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中,不仅要落实好“双审查”制度,更要拉高工作标杆,在办案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让办结的每一起案件都能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都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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