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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0-11-26 10:15:14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吕慧   编辑:何鸿飞

  为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积极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助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建设。11月4日,淮北市检察院、淮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

  工作机制制定后,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11月6日,市检察院检察干警在淮北人论坛上发现网民举报有群众在萧濉新河宋疃段非法捕捞市政部门投放净化水质的鲢鱼苗,随即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发现现场确实存在非法捕鱼行为。根据上述协同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市检察院立即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进行口头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高度重视,根据地域管辖,安排烈山区河长办进行查处。烈山区河长办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对萧濉新河进行突击清理,共查处非法捕捞渔船19艘,捕捞渔网50余处,有利打击了非法捕鱼行为,对于河湖水质提升、水生态恢复、水环境改善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并以此为契机,烈山区河长办将对全区所有河湖进行常态化巡查,保证“清四乱”攻坚行动顺利实施。 

  下一步,市检察院、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协调督导职能,协同推进各级河长湖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及河长湖长协助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中国碳谷˙绿金淮北”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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