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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2-05-20 14:15:31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吕慧/文 王冰/图   编辑:马菲

  近日,在省市区三级检察院的密切联动配合下,淮北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文物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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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9年至2014年期间,朱某伙同陈某等人将从他处收购的汉画像石倒卖给曹某,共计56件,并将涉案汉画像石从江苏省徐州市运送至曹某指定的安徽省淮北市某小区仓库内,曹某向朱某等人支付汉画像石款项200余万元。

  汉画像石是汉代地下墓室、墓地祠堂、墓阙和庙阙等建筑上雕刻画像的建筑构石,作为“汉代三绝”之一的汉画像石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珍贵的历史价值,是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和文化艺术瑰宝。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涉案56件汉画像石中二级文物4件,三件文物26件。

  获悉该案件线索后,淮北市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组织骨干力量成立检察官办案组,立即开展调查核实,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共同研判案件,并将案件层层请示至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派出检察官赴淮北亲自指导案件办理。经过分析研判,根据案件管辖规定,2021年12月19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正义网上发布公告,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朱某、陈某倒卖文物的行为提起诉讼。公告期满后,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为切实保护公共利益,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两被告赔偿文物保护费用18256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在检察机关充分的释法说理下,两被告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并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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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系全省首例文物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既使涉案文物得到有效专业的保护,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是新形势下对“枫桥经验”的坚持和发展,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可推广可借鉴的样本。(吕慧/文 王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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