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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医保转移接续工作

2021年09月10日      作者: 刘星 王莉

  市医疗生育保险征缴稽核中心深入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医疗保障权益,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医保转移接续工作。

  据了解,安置单位在淮北的退役军人,在安置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可持本人相关身份证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户籍地为淮北的退役军人,可持本人相关身份证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到医保经办窗口一并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委托人的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市民,因业务下沉,自2021年12月1日起,市医保服务大厅将不再受理安置单位为非市本级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相关人员就近到安置单位医保经办所属区或户籍所在区办理。濉溪县单位及户籍人员请至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来源: 淮北日报    编辑: 王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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