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据市教育局数据,截至8月底,按照省厅统计口径,今年我市完成学前、普高、中职资助24398人次,发放资金2814.56万元,完成年度民生实事目标任务112.95%。
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包括学前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含中职)。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对象,是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原建档立卡家庭在园幼儿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元。
普通高中方面,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同时,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中等职业学校方面,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非涉农专业学生的15%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同时,对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按照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及时足额配套地方资助资金,科学制定方案,资金分配向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较多学校倾斜,指导各地各校资助部门做好各类奖助项目的评审发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同时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做到及时发现、主动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性很强,据市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程铁权介绍,为了应助尽助,各学校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家委会等方式向家长转发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开展资助政策“两节课”“两封信”“诚信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同时走基层、进农户,充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深入细致讲解政策,在提高政策知晓率的同时,也展现了资助政策的温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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