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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三举措”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

2021年10月19日      作者: 张倩

  为推进2021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致力于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通过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完善援助网络、优化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做好老年人接待工作。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审批,基本实现“一窗受理”服务。优化“一次办好”服务流程,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老年人,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遭受侵害的,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老年人来电、来访、咨询以及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承办;对咨询事项隐私性较高的老年人于私密室进行接待,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方式。不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广场、老年活动室、养老院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现场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等活动,宣传相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针对性讲解老年人关注的赡养纠纷、遗产纠纷、养老纠纷等法律问题,扩大老年人对法律援助职能与法律援助热线的知晓率,切实做到让老年人知法、懂法、用法。

  构建“一体化”服务网络烈山区司法局构建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业务主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社区(村)法律援助点为触角,实现全区范围内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畅通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渠道,及时就近满足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张倩)

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王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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