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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总河长令 (第1号)》下发

2020年11月06日      作者: 王陈陈

  11月4日,由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黄晓武,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覃卫国联名签署的《淮北市总河长令(第1号)》正式下发。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同步推动幸福河湖建设。

  文件就开展市级幸福河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依法加快推进县区河湖划界工作,切实强化智慧化河湖监管系统建设,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取得实效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指示。要求市级河长湖长,县区总河长、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来源: 淮北日报    编辑: 何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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