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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启动202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2022年07月19日      作者: 朱冬 邵俊博

  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日前,淮北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启动202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2022年社会保险结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1月1日起新参保企业及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参保单位可向所属参保地社保(征缴)经办机构申报,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直接向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申报。本次缴费基数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申报材料均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下载。

  为更好服务参保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本年度申报工作原则上全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线下到所属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开通网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在线办理;未开通网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拷贝报盘数据,填写完后,将报盘表格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无雇工),有意愿调整2022年度缴费基数的,可向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调整申请。

  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暂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对未及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开展稽核,稽核中发现未依法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要求其整改,对逾期不改的移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记者 朱冬 通讯员 邵俊博)

来源: 淮北新闻网    编辑: 马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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