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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最高3倍罚款

市城管局加大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

2021年05月14日      作者: 徐志勤 马晓伟

  记者5月11日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淮北市正式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截至目前,市城管局对34家建筑工地依法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共计4598585.75元,为淮北市全面提升建筑工地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供保障。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等相关法规,市城管局制定了《限期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通知书》,要求缴费的建筑工地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城市管理局窗口,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施工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计收,包括建筑垃圾),并携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和复印件以及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依法实施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市城管支队一大队每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淮北市各建筑工地进行催缴生活垃圾处置费。“从目前收缴情况来看,还是十分顺利的,城管队员说明情况后,大多数建筑工地便立即缴纳。对于不愿意缴纳生活垃圾费用的建筑工地,大队会对其按照规定进行制裁。”一大队大队长张瑞说。

  据了解,如果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市城管部门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希望广大建筑工地能够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以确保建筑工地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不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水平和能力,把淮北打造成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美好家园。

来源: 淮北日报    编辑: 王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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