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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对退捕“上岸”渔民主动救助,应保尽保

时间:2022-11-29 09:30:30 
摘要

  近日,庐江县盛桥镇某村退捕渔民李某某谈及获得政府救助服务时,充满感恩之情。据悉,今年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实施“十年禁渔”的第二年,自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合肥市民政系统持续围绕退捕渔民“急难愁盼”,落实兜底政策,提升保障成效,助力退捕渔民“上岸”生活更有保障。

  应保尽保 58户及时纳入低保

  李某某系庐江县盛桥镇退捕渔民。2021年2月,他被查出患有左下肺恶性肿瘤,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一下子陷入困境。李某某夫妻俩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都在读中学。李某某生病后,妻子需要在家照顾他和两个女儿,也不能外出务工。2021年6月,经本人申请、镇村入户调查、小组民主评议等低保审核程序,当地民政部门将李某某整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针对李某某家的特殊情况,盛桥镇民政所在为其办理低保的同时,还联合镇乡村振兴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医保办,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乡村振兴办将该户纳入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为李某某代缴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每年2000元,并为其配偶安排公益性岗位;医保办为该户4人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缴,代缴保费1260元,并为李某某办理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病就诊卡。

  自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合肥民政系统持续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信息数据比对,通过定期回访、动态跟踪,摸清帮扶需求,对符合救助政策的,及时给予社会救助,切实履行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退捕渔民救助职责。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5617名退捕渔民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58户、77人(低保边缘人口1人),发放救助金56.23万元;纳入特困供养4人,发放救助金3.67万元;开展临时救助5人次,发放救助金2.17万元;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49人,发放救助资金9.46万元。

  优化政策 有效实现“主动救助”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自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合肥市持续优化政策,强化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切实保障困难渔民的基本生活,助力退捕渔民“上岸”后稳得住、能致富。

  合肥市适当放宽渔民低保认定条件,对因无法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渔民,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低收入渔民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已获得低保的渔民,通过年度提标、动态管理,准确界定低保保障类别,落实分类施保,按照低保标准的20%和30%,为低保对象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增发低保资金。

  合肥还聚焦禁捕工作重点,用足保障政策,对渔民渔船渔具退捕补偿金、转产安置金、政府社会保障补缴资金等政府给予的政策性补偿资金,以及必要的就业成本,3年内暂不计入家庭收入和财产;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对于家庭成员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落实阶段性扩围,在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发放补贴的基础上,将低保边缘人口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合肥积极发挥“合肥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监测预警功能。通过设置预警指标,对于监测预警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查明原因,尽快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对于监测预警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将求助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救助管理部门,由相关部门提供救助;对于监测预警特殊困难情形,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由县(市)区通过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个案研究解决;对于监测预警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核实情况,终止救助。

  今年以来,监测平台通过对医保局定期推送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以上的数据预警,将668人纳入救助范围,有效实现“政策找人”“主动救助”。(黄大伟 赵姝姝 本报记者 朱震宇)

来源: 合肥日报  作者: 黄大伟 赵姝姝 朱震宇  编辑:刘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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