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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出第一张施工许可承诺件

加快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松绑”

时间:2021-01-18 08:43:09 
摘要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处窗口发出了全市第一张施工许可承诺件,该件由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取得,所涉项目为合肥滨湖新区方兴大道(汕头路-南淝河路)。通过试点施工许可承诺制,大大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动社会民生环境的改善。 市政项目试点施工许可申请“新模式”

  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合肥针对市场反映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推动社会民生环境的改善。

  今年初,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办理的通知》,将政府投资类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轨道交通项目作为试点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申请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承诺制是指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建设单位对尚未备齐的前置材料实行承诺。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件)》后,申请人要在承诺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换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保在项目建成投用前补办完成所有报批工作。

  采取告知承诺制申请施工许可,由行政审批部门审核合格后,核发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件),并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手续合并办理。

  审批手续简化助力方兴大道东延启动

  方兴大道是一条连接高新区、经开区、肥西县和滨湖新区的重要城市主干道,方兴大道(汕头路-南淝河路)项目获得施工许可承诺件后,意味着方兴大道将启动建设,向东延伸至南淝河路。工程全长约1700米,沿途将新添上跨天津路桥,远期规划发展成为继环巢湖大道之后,滨湖到巢湖的又一条大动脉。

  “通过试点施工许可承诺制,化繁为简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负责人表示。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告知承诺就能获得施工许可,也并非是完全不管。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后续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的,责令停工、撤回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件),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如若申请人不履行承诺且情节恶劣、衍生较大社会影响、较为严重后果的,列入黑名单,同时,将相关情况抄送其上级主管,并建议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此外,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件)后,申请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采取撤回、声明作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件)》等措施。下一步,建设部门将根据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适时扩大到其他工程项目中。

来源: 合肥晚报  作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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