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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项目打捆贷款模式破冰:业务创新促进地方基础设施建设

  编者按:20世纪末,我省地方财政比较有限,经济状况远不如江苏、广东等地区,而一般县市建设项目金额相对较小,省政府考虑让集团公司以打捆的形式申请贷款。为了尽快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快改善我省部分城市的基础设施,同时还要确保各城市能按期偿还贷款,最大限度地防范借款风险。省政府皖政秘﹝1999﹞219号文决定,由省投资集团负责统借统还我省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开行贷款资金。

  采访嘉宾:宋同发,原省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集团公司非常重视基础设施项目开行贷款申请工作,为抓紧推进落实该项工作,于1999年3月26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定成立打捆申请开行贷款工作小组,由我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同时也对该项目实施总体思路和具体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组织研讨与分析。”

  “国开行对该项目及地方配套资金的审查十分严格,尤其是还款来源和配套资金问题。对于该项目,国开行提出三条原则:一是资金运作要合法合规;二是集团公司责权利要结合,没有责权利,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三是基于城市基础设施只有社会效益,基本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为确保开行贷款按期偿还,省财政要对集团公司统借统还兜底,地方财政要为项目借款兜底。我们对国开行提出的问题与原则都进行了充分的磋商。”

  “此外,由于集团公司负责统借统还,主要困难是如何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为解决这一困难,一方面加强与国开行沟通,进一步促进彼此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积极与省市相关政府、财政部门沟通,进一步研究讨论,确定相关方案。”

  “最后的运作模式是:集团公司作为打捆贷款总债务人,向国开行申请贷款,省财政为公司借款承诺兜底。集团公司委托国开行合肥分行或者其他具有办理委贷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再转贷给有关城市的相关公司、地方财政为项目还款进行兜底,并承诺必要时由省财政代扣代还。”

  “在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经集团公司的争取和努力,最终为五个城市申请国开行贷款11.9亿元,所有项目按照计划完成,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风险隐患,有效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国开行的合作关系,为之后其他业务合作作出了一定贡献。”

  “城市项目打捆贷款的模式探索过程中,我们提出许多创新思路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国开行的充分肯定,在全国属于首创,成效显著。国开行认为这是开创性的工作,批示在全国范围内借鉴、学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