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合肥 > 资料库

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5-25 17:18:10 
摘要

   2017年3月7日,安徽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构建“六项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对各类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等“六项机制”提出指导性要求。

  ● 构建风险查找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各级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本地、本行业领域制定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全面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安全风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报送机制。

  ● 构建风险研判机制,科学应对安全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经常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常识培训,合理进行风险分类。在风险点信息采集、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制定风险点分布、状态、现场管理和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风险管控数据清单。

  ● 构建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加强预测预警,实行预警分级,将安全风险预警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健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风险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分级分类管控风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单位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风险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落实管控措施。实行风险预控,强化源头控制,构建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

  ● 构建风险处置机制,确保风险可防可控。明确事故初期处置的程序和基本步骤,提高一线人员在事故初期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点和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科学周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技能竞赛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按照预案和响应等级,统筹调度救援力量,科学组织施救。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及专业化应急队伍建设。

  ● 构建风险责任机制,落实安全管控责任。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推进本地风险管控工作。各级政府安委办要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风险管控相关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明确风险点排查整治的职责、程序等,牵头组织实施风险管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风险管控工作作为安全监督检查和工作巡查的重要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精神,3月7日,安徽省政府安委办组织制定并印发了《构建“六项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对各类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六项机制”提出指导性要求,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闭环管理。

  一、全面查找

  准确把握查找对象。风险点又称危险因素、危险源,是指本身具有危险性或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危险性,存在着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风险的场所、部位、状态和活动。

  科学建立查找依据。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单位、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行业领域风险点的查找工作,要分行业、领域和场所科学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作为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点查找的依据。

  合理划分网格单元。各地区、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以网格化、全覆盖的方式,合理划分风险点,查找的最小单元,明确每个单元的范围和风险点查找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查找责任。

  动态查找风险点。风险点查找的范围应覆盖所有区域、设施和场所,覆盖所有人员的活动同时考虑外部动态变化及内部动态变化对风险点的影响,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层层组织发动基层群众和单位员工,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规范填报查找结果,将确认后的风险点清单,录入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好动态实时更新。

  二、科学研判

  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对风险点查找阶段发现的风险应进行分类、分级,实时调整风险等级,逐级核定风险级别,并及时公告风险信息,提高风险研判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以便对各风险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合理进行风险分类。对于风险点查找阶段提交的风险点清单,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分类标准,分行业、领域和场所对风险进行分类。

  科学实施风险分级。对于风险点查找阶段发现的风险,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点按其风险高低依次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每个风险点分级结果录入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并对红色、橙色等级风险点专门建档。

  实时调整风险等级,及时公告风险信息。各地区、行业、单位针对风险点的动态变化,须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实施动态评估分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在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上,结合风险分类、分级结果,形成安全风险点空间分布图,在信息化平台上及时公告。

  三、主动预警

  对于风险研判阶段确定的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的风险点,加强预测预警,强化监测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干预,及时督促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

  科学进行风险预警分级。风险预警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预警(特别严重)、二级预警(严重)、三级预警(较重)、四级预警(一般),预警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种颜色表示。

  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各地区、行业、单位的责任部门,结合各自情况,确定各级预警信息发布的具体条件,采用监测预警、巡查预警、综合预警等方式进行预警。

  快速响应风险预警。对于红色、橙色、黄色预警,要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实施预警处理,加强监测、巡查和跟踪,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分别逐级上报至省、市、县(市、区)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对于蓝色预警,须随时关注预警的风险状况,加强监测、巡查和跟踪。

  实时调整风险预警级别。预警发布单位在发布预警信息后,需要密切关注风险的发展趋势,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时调整风险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调整后的预警信息。

  适时解除风险预警信号。各地区、行业、单位采取技术与管理措施后,导致发生预警的因素已得到妥善处置或消失,具备预警解除条件时,由预警发布单位及时解除预警信号。

  分析触发风险预警的原因。预警发布单位要对触发预警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督促完善防范措施,持续改进完善预警机制,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四、分级防范

  各地区、行业、单位根据风险研判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组织落实,实现风险可控。

  认真组织制定防范措施。企业或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体,要实行安全风险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各级政府和部门按照“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风险防范和技术保障措施,降低和消除事故风险。

  强化风险源头管理。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先期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时,要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各个阶段的监督和审查责任;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提条件,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施风险评估,对重大风险项目“一票否决”;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合理确定企业选址,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

  突出高风险重点管控。提高高等级风险点检查频率并加大监管力度,红色、橙色等级的风险点要建立专门档案,强化风险防范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其中红色等级风险点每三年要组织第三方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和评估,确保高等级风险点安全可控。

  加强防范措施落实检查。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并根据风险点查找和研判结果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厂(公司)、车间、班组各项检查,及时掌握管理范围内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定期对较高等级风险点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执法。对高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关闭、取缔等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防范措施动态管理。各地区、行业、单位进行风险点清单周期性更新,因环境、设施、组织、人员、活动等变更而导致风险点和风险研判结果发生变化时,要对防范措施的适用性等重新进行检查评估。对不适用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五、差异处置

  针对不同风险点可能发生的后果,坚持抢早抢小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实行风险差异化处置,加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关键时刻处置准、处置快、处置好。

  加强事故初期处置。发生险情或出现事故苗头时,网格单元现场人员应根据风险点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按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科学处置,同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报告。

  准确应对事故险情。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单位或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险情程度或已造成的损失大小,研判应启动的响应等级,并按照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处置。

  科学组织施救。响应事故救援的各级政府或有关单位,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科学制定具体的施救方案,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迅速开展救援,救援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事故的扩大及次生事故的发生。

  妥善处置善后工作。事故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地方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要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受影响人员,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和赔偿、征用物资补偿、协调应急救援队伍补偿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应对处置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提高风险处置保障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或部门应根据本地区风险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负责制定、指导辖区或行业领域做好预案优化工作,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六、明确责任

  按照“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对照风险点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划分网格单元,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确保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科学划分网格责任。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等各层级行政区划分责任单位,以村(居)委会、社区为最小风险责任单元,逐层逐级划分网格。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单位,要落实全员网格化管理责任。

  明确推进风险管控工作职责。安徽省政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风险管控工作,并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统筹建设安徽省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安徽省有关部门和中央驻皖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分别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徽省各市、县级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的风险管控工作,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收集、填报风险点的数据信息,实行不同风险等级的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风险管控和监管责任单位;乡(镇、街道)落实村(居)委会、社区网格划分和网格责任人,收集网格内风险点信息,并进行初步风险研判,及时录入或督促填报信息;村(居)委会、社区负责将区域内小微企业及公共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各网格责任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风险点基本信息采集、上报等工作。

  加强责任落实检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开展“三查三单”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及执法检查时,要将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六项机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其重要内容。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相关新闻
 
快讯
政务
视频

友情链接

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大| 合肥市政府| 合肥市政协| 中共合肥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安徽文旅集团| 中安在线